释义 |
律师解析: 查封的债权人是否应当特殊对待,适当对其多分配的问题。对此,实践中的观点不一,做法亦不同。 检索我国与之相关的法律法法规,可以得出,轮候查封债权的执行应按照以下顺序: 1.法定优先权债权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2.多个普通债权并存时,若被查封财产足够时,按债权查封顺序先后受偿。 多个普通债权并存时,被查封财产不足的,分别适用破产与参与分配制度,按债权比例分配,保护各债权人的公平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