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logo版权注册流程 |
| 释义 | 到国家版权中心,办理版权登记。 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一、申请logo版权需要什么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二份,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二、logo版权登记有必要吗 我国版权登记是采取自愿登记的方式,如果当事人认为需要进行logo版权登记的,可以自行向版权局提出申请。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第四条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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