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税前工资9000,在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和社保扣除的情况下每月需缴纳190元个人所得税,税后到手8810元。计算方法(9000*12-60000-36000)x0.1+36000 x0.03=2280此为年总缴税额,平均到每个月为190元。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