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0年缴费标准 |
释义 | 广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推进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520元,月平均工资为4460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564元,月平均工资为6047元。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686元计算。保缴费比例:根据缴费比例养老28%,医疗12%,失业3%,生育0.8%,工伤0.5%,五险合计占缴费基数44.3%。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12元。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确定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8号)文件规定,现就2019年度全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核定2019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7322元,下限为3346.5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 三、2019年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统一使用66928元/年或55774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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