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养老院需要条件有: 1、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5、床位数在10张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二十四条 养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注销许可,并予以公告: (一)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养老机构依法终止的; (三)许可被依法撤销、撤回的; (四)被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吊销登记证书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许可的其他情形。 许可机关依法注销许可后,应当告知相关登记管理机关。 申办民办养老院手续是什么 1、申办人向拟办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筹办申请书; 2、申办人经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开始筹建民办养老院; 3、经同意筹办的民办养老院具备开业条件时,向批准机关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