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品运输车上牌规定 |
释义 |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品运输车运输需通行证。根据工信部和公安部发布的关于货车安全技术性能的通知中提出了关于危险运输车的上牌规定,包括限速装置、标志板、反光标识等。 一、验车都验什么 验车需要验的内容应当根据GB21861严格执行,严格检验重中型货车的外廓尺寸、整备质量、侧后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和车辆尾部标志版、轮胎磨损状况等项目,严格检验大中型客车限速装置、动态监控装置、安全带、应急出口、轮胎等项目。 二、新车上牌的流程是什么 车管所上牌流程1、拍照:办理新车上牌手续的第一步就是拍照。拍照的师傅会用根据车架号后四位设置好号码牌,放到车子挡风玻璃右下角,然后给车拍照。拍照前需要把贴在挡风玻璃上的“ccc”贴纸以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贴纸去除,这项工作最好在到车管所之前完成,因为这两个标识比较难撕下来的。2、拓印:拍完照就把车停到车管所查验区,找个师傅帮忙拓印。在提车的时候,4s店已经给拓好了两份发动机号及车架号了,所以可以直接到刑侦窗口填表。但在后期交资料时被告知还需要一份车架号的拓印。所以大家要注意上牌时需要两份发动机号和三份车架号拓印。3、过线:买的是自主品牌的小轿车,属于免检车型,可以省略过线检验这个步骤。非免检车则需要“过线”检测,包括动力、灯光、尾气、刹车方面的检测。4、刑侦:完成车辆拓印拿到拓印好的发动机号及车架号后,便可以到刑侦检验室填写刑侦验车资料采集表。填写好上述采集表后,把拓印号以及采集表上交给柜台的业务员录入资料,获得公安局刑侦验车通知书。5、上交资料:到车管所的资料采集窗口,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后,把资料交到采集窗口的业务员手上,工作人员会帮整理好资料并要求到指定窗口缴纳200元的服务费。机动车登记所需资料可参看下表:(1)机动车登记需提交的资料(2)机动车注册申请表(需领取和填写)交强险副本(3)购车发票(注册登记联)刑侦回执(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格证原件(5)非广州市户口需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购置税附页6、验车:在验车区,把整理好的资料交给在场的警察进行验车。为配合警察的验车工作,应该预先打开发动机舱盖,拆卸发动机隔热板。警察主要是检验车架号以及发动机好与资料上的数据是否一致。验车完毕,警察会给一个号码牌到业务大厅等候。7、选号:拿着号码牌在业务大厅等待约1小时,资料便会到达办证大厅。现场的警察会再次验证身份并把资料录入电脑。资料录入完成后,会叫名字进行选号。采用10选1的选号方式,马上能拿到车牌。而采用网上选号以及自编自选号码则要等15个工作日才能拿到铁制车牌。在拿到铁制车牌之前,车管所会给你一个纸质打印的临时牌照。完成选号后,工作人员会给打印机动车领牌凭证,并要求去缴费。此处缴费同样是只能采用银行卡支付。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反光号牌的工本费为125元。缴费后等待一段时间后便可以获得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8、购买车船税:取得行驶证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后,马上找个地方复印一份然后到车管所相应的地方缴纳本年的车船税。车船税缴纳同样不收现金,只能刷卡。9、牌照安装:拿着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验车区找安装工人到牌照仓库领取反光号牌并安装。安装号牌的服务是免费的,建议各位在上牌前自行网购符合新交规的号牌托架。最终到手的材料走完上牌手续后,我们手上得到的材料如下:1、上牌后我们取得的材料2、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3、合格标志环保标志4、年票标志新车上牌费用主要包括新车上线检测缴纳的费用、拓号照相的费用以及新车牌照的费用。其中上线检测的费用一般在100元左右,拓号照相38元,汽车号牌(反光)100.00元、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5.00元、机动车临时登记证书工本费10.00元、机动车临时号牌5.00元、装牌费20元,这些费用加起来一共300元左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备限速装置,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车长大于8米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所有货车均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总质量参数,半挂牵引车喷涂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参数,栏板货车和自卸货车还应喷涂栏板高度参数,罐式汽车和挂车还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物品的种类,字体高度不小于80毫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的说明; (三)承运人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取得营运证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上岗资格的证明文件; (四)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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