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夫妇中一人去世,房产归属如何处理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规则及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果房产属于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将成为遗产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拥有的,应先一分为二,一份归配偶所有,另一份作为遗产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死亡证明、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放弃继承权需在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有遗嘱的需提供遗嘱原件。 法律分析 如果再婚夫妻中的一方过世,房产归属如下: 1. 如果房产属于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死亡后的房产将成为遗产,由死亡方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 2. 如果房产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那么死亡后,该房产将成为死亡一方的遗产,并由死亡方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 2、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死亡后,应当先将房产一分为二,一份归配偶所有,另一份作为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指定由一方继承或赠送给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问题需按照法定规定进行处理。若房产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则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先将其一分为二,一份归配偶所有,另一份作为遗产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死亡证明、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若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需发表声明并经公证机关公证。根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定程序进行继承事务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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