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允许。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解决方法: 1、在开卡时,要仔细阅读卡片的有效期,如果有任何问题,可以向发卡机构提出,以确保正确的使用。 2、在使用卡片时,要注意卡片的有效期,如果有效期过期,应及时去银行或者发卡机构办理更新。 3、要定期查看卡片的有效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如果卡片有效期过期,可以向发卡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延长有效期或更换新卡片。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 第四条 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