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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学毕业生的团员关系转变方式
释义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实现:原就读学校团组织、转入团组织或团员个人自身提出申请。对于毕业生团员毕业时未就业的情况,个人可将本人团组织关系随本人档案转到基层团组织,如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所在地居委会等。
    法律分析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以通过原就读学校团组织、转入团组织或团员个人自身提出申请等三种方式来实现。毕业生团员毕业时未就业的,个人可将本人团组织关系随本人档案转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所在地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
    拓展延伸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应遵循“原毕业学校团组织保留,新毕业学校团组织建立”的原则。同时,《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也明确规定,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应通过“团员向原毕业学校团组织提出申请,原毕业学校团组织审核同意后,将团员组织关系转至新毕业学校团组织”的方式进行。
    然而,一些高校在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如要求毕业生提供“团组织关系证明”等非团员证明文件,或者将团员组织关系转至非团员组织等其他团组织。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侵犯了毕业学生团员的合法权益。
    因此,对于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应严格遵循《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不得违规操作,保障毕业学生团员的合法权益。
    结语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以通过原就读学校团组织、转入团组织或团员个人自身提出申请等三种方式来实现。毕业生团员毕业时未就业的,个人可将本人团组织关系随本人档案转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所在地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七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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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6: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