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申请一个月到了没去可以迟两天 |
释义 | 冷静期30天后,双方需要在30天内去办理离婚,超过30天不去办理视为放弃离婚申请。如果刚过第一个三十天,没有超过第二个三十天的,是没有关系的,及时去办理离婚即可。 一、可以在异地办离婚手续吗 如果异地仍然属于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当事人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审查通过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 二、夫妻离婚有什么新规定 我国的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作出了新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需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向其中一方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在收到离婚申请的三十天内,给予离婚双方撤回离婚申请的时间。等到三十天期满后,夫妻双方可以亲自到该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如果不去申请的,那么婚姻登记机关会认定其撤回离婚申请。 三、现在民法典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我国民法典对离婚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首先在夫妻婚姻关系破裂时申请离婚多了一项规定,那就是离婚的冷静期,民法典要求夫妻双方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之日开始,在三十天之内若是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可以要求撤回离婚登记,若是仍然需要离婚,则夫妻双方应该在三十天内前往领取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而如果是港澳台人员办理离婚的话,那么还需要准备一项材料,即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的居民要有自己的有效通行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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