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可以前往人民法院查询;如果人民法院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等,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材料,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所以当人民法院超过七日还没有给任何答复的,当事人可以前往人民法院查询进度,如果人民法院不按法定程序处理诉讼材料的,当事人是可以投诉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