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涉外婚姻登记的程序 |
释义 | 一、涉外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中国涉外婚姻登记的程序 1、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2、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3、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到哪办理涉外婚姻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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