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许可转让条件 |
释义 | 行政许可转让条件缺乏统一规定,但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行政许可具有特征:依法申请、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赋予法律资格或权利的具体行为、外部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不同,前者使相对人获得行为权利或资格,后者确认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事实,具有前溯性。 法律分析 一、行政许可转让条件 行政许可转让条件要看法律的具体规定,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行政机关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二、行政许可的特征 行政许可有如下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规的文书、印章等予以认可和证明。 三、行政许可属于行政确认吗 行政许可不属于行政确认,二者存在如下区别: 1.对象不同。许可一般是使相对人获得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者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确认则仅仅是确认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法律事实等。 2.法律效果不同。许可是允许被许可人今后可以进行某种行为或活动,其法律效果没有前溯性;而确认是对相对人既有的身份、能力、权利、事实的确定和认可,其法律效果具有前溯性。 结语 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有着明显的区别。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通过解除禁止使行政相对方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具有一定的外部行政特征。而行政确认则是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法律事实等进行确定和认可,具有前溯性的法律效果。因此,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在对象和法律效果上存在明显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一节 申 请 与 受 理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转让技术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不得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转让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三节 期 限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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