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打印的签字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有关于电子签名有效的各项条件的,则该签名就有效,反之打印的签字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