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在非洲猪瘟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进行补助(含人工饲养的野猪),并实行分级补偿标准:一、生产母猪、种猪、育肥猪100kg以上,1200元/头。二、育肥猪40-100kg(含),800元/头。三、架子猪25-40kg(含),500元/头。四、仔猪5(含)-25kg(含),300元/头。 法律依据 《关于转发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补助标准。对在非洲猪瘟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进行补助(含人工饲养的野猪),并实行分级补偿标准: (一)生产母猪、种猪、育肥猪100kg以上,1200元/头。 (二)育肥猪40-100kg(含),800元/头。 (三)架子猪25-40kg(含),500元/头。 (四)仔猪5(含)-25kg(含),300元/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