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撤销的具体操作步骤 |
释义 | 本文主旨: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根据保险单签发日,保险责任从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开始。投保人有权在收到保险单后十日内申请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责任。对于第二期及以后的保险费,应按时缴付,逾期六十日未缴付则合同效力中止。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仍负责任,但会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法律分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__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二、合同如何撤销权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结语 本公司对于本保险单的责任始于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并经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之日起。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投保人可以在收到保险单后的十日内书面申请撤销合同,撤销生效后,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若发生保险事故前已撤销合同,则本公司仍负责赔付。本公司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对于第二期及以后的保险费,应按照保险单所载日期缴付,并在到期未缴付后的六十日内享有宽限期间。若逾期未缴付且未有保险费垫交,合同将自宽限期间结束后中止。在宽限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责赔付,但会从赔付金额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九十三条 保险公司依法终止其业务活动,应当注销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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