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立案撤销审核权限 |
释义 | 法律客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在宣判前可以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若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情况下也可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网上立案待审核撤销的方式是提出撤诉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原告可以申请撤诉的时间是人民法院宣判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拓展延伸 网上立案撤销申请及审核程序 网上立案撤销申请及审核程序是指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立案撤销申请,并经审核程序进行审查的流程。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立案撤销申请,包括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审核程序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审查、核实事实情况、法律依据的评估等环节。审核结果将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作出决定,涉及到立案撤销的决定将及时通知当事人。网上立案撤销申请及审核程序的实施,提高了立案撤销的效率和便利性,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结语 网上立案撤销申请是一种便捷的方式,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申请,经过审核程序的审查,最终依法作出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原告申请撤诉的程序和条件。网上立案撤销申请及审核程序的实施,提高了立案撤销的效率,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二条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四条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 校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