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机录音公证处办理公证法院认可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手机录音公证处办理公证法院认可吗? 手机录音公证处办理公证法院是认可的,通话录音一旦获得公证书,便具备了法律效力,经公证的电话录音就成为法定证据,在法庭上出具,法庭都是采信的。 如果是用手机录音的,法庭上需要提供该手机,并且手机中的原始文件也不能删除。 这点大家很容易忽略,之前就有一个案子,妻子将能够证明丈夫出轨的录音证据,制作成CD格式存储在光盘中,导致原来的录音格式发生改变,而手机中的录音原件早就被她删除了,使得法院最终没有采信这份证据。 二、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没有被篡改。 不要去剪辑或者伪造,就算你用技术手段,剪辑了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录音证据,法院也会鉴定出来,最终被认定无效。 当然,我们在电话录音之前应当先去检查设备能否正常录音,避免录音失败,丧失取证的机会。 三、电话录音的取得方式一定要合法。 通常来讲,如果你是在和对方沟通时持有录音设备,或者打电话时直接电话录音,从手段上讲都是合法的。 录音时,谈话的语气尽量平和,不要胁迫或者逼迫对方说出你想要的内容。 四、在通话过程中,要引导对方说有用的话。 我们录音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证据,所以在录音前,要想好准备让对方说什么、承认哪些事实,当然,最好有律师来帮你准备一些话术,引导对方进入正题,从而得到你需要的回答。 五、电话录音可以进行公证。 当事人可以到公证处打电话,并进行电话录音,公证人员现场监听,针对通话的内容出具公证书,对电话录音做证据保全。 那这份电话录音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 经过公证的电话录音真实性、客观性都是毋庸置疑的,对方很难推翻。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无需当事人举证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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