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学生兼职是雇佣关系吗
释义
    一、学生兼职是雇佣关系吗
    如果兼职人员是受雇主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双方成立的关系是属于雇佣关系。在法律法规中但凡涉及雇主与雇工,就可以推定两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在日常兼职的行为中,双方签订的用工协议或口头约定即可视为雇佣合同,可以认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即使双方没有签订雇佣合同或进行约定,但只要符合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要件,仍然可以认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因此,兼职行为适用雇佣关系的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认定雇佣关系。
    二、学生兼职工作是否须要纳税
    学生兼职也是需要交纳税款的。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1,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于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收入在4000元以内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税率20%,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收入-800)*20%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5: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