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并没有剥夺精神病人对其子女的亲子权利,因此一方有精神问题,也能享受对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权利属于法定权利,非经法定程序不能随意剥夺。精神病人只是部分丧失或者完全丧失了辨识自己行为的能力,这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就要解除与自己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换句话说,对于精神病人,如果这项疾病并不会影响其抚养子女,当然可以继续行使自己的抚养权利。因此轻微程度的精神病也不会影响抚养权的行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严重暴力性的精神病人,就不应当继续直接抚养孩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