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起诉书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开庭起诉书丢了,当事人如果了解起诉书的内容,可以直接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前去开庭或者去法院重新复印一份,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起诉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了会按照被告人数提出相应起诉书副本,还会递交一份起诉书原件给法院,也就是说,法院会有相关备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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