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证金怎么申请 |
释义 | 失业保证金的申请首先应该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之后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就会当场受理。经审核、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成功。办理完成后就领取可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证丢失如何登报? 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具体程序,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同时在报纸刊登声明,失业证丢失,向发证机关申报挂失补办即可。 劳动者《失业证》,是是劳动者失业期间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也是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证明。劳动者《失业证》丢失的,不需要登报申明,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到之前办理《失业证》的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挂失补办即可。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有哪些 领取流程: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银行卡或社保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工伤赔偿金和失业金能并存吗 工伤赔偿金和失业保险金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并存的,例如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可以同时申领失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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