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区别如下:1.买卖婚姻中的男女当事人对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男女当事人就结婚而言是自愿的。2.买卖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本身是合法的,只是索要财物的行为是违法的。【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