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专户被法院冻结,基本账户未受影响 |
释义 | 公司账户被冻结后的处理办法:通知高层、财务人员、主要业务经理,控制通知范围,避免恐慌;告知客户采取现金收款或打款至出纳个人账户;核实冻结原因,如有纠纷可庭外和解解冻。 法律分析 公司账户被冻结后的通常处理办法:通知需要知悉此事的公司高层、财务人员、主要业务经理,以免再往公司账户里打款。通知范围需要控制,以免引起人心浮动。告知即将为你公司打款的客户,协商现金收款,或者打到出纳人员的个人账户里。最根本的是确定冻结原因,若存在经济纠纷可以庭外和解,将银行账户解冻。 拓展延伸 公司专户被法院冻结,财务风险暴露 公司专户被法院冻结,意味着公司面临着严重的财务风险暴露。专户的冻结将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进行资金流转和经营活动,可能影响到员工工资的支付、供应商的结算以及其他与专户相关的财务事务。公司应该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与法院沟通解冻事宜,并与相关方面积极协商解决财务问题。同时,公司应加强财务管理,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寻找其他资金来源,以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此外,公司还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程序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财务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结语 面对公司专户被冻结的情况,公司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与法院沟通解冻事宜,并积极协商解决财务问题。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审查财务状况,寻找其他资金来源以保证正常运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程序和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最大程度减少财务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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