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生儿产伤是不是医疗事故视情况而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属于医疗事故: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如果新生儿产伤不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造成的,不构成医疗事故;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护人员正常的操作致使婴儿产伤的,不构成医疗事故;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婴儿产伤不能算作医疗事故;4.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