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产机制砂的前提是要建立合理的制砂厂,砂石和金属矿山一样属于矿产资源,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属于国家拥有。想要开采矿石一般都有一定的手续,具体的手续办如下: 1、工商部门核实并登记 开办正规的制砂厂,必须经过国家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还需要提供开办制砂厂的证明、注册成本、经营期限、项目名称以及申请书等相关资料。 2、国土资源局审批并开办采矿证 由于矿产资源是归国家所有,因此如果要开采矿石,需要向国家或者当地的土地局办理采矿许可证。 3、安全管理局审批并通过环保局的环保测评 环保是近年国家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全国各地的环保监管都非常严格,因此开办制砂厂一定要经过国家安全管理局的审批,还要通过环保局的环保测评。这边建议大家在选购制砂设备时,一定要考虑设备的环保性,是否配置除尘设备或者污水处理设备等。 4、税务部门颁发税务登记证 上述证件办理完之后,还需要税务部门办法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