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章丢了能注销对公账户吗 |
释义 | 没有公章需要先登报挂失公章,然后拿着报纸去工商局一站式大厅申请补章,然后去指定地点刻章进行补办。补办好了之后可以拿相关材料到银行进行账户注销。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综上所述,公章丢了之后,不可以注销对公账户,需要补办公章。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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