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离婚登记的流程如下: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申请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 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身份证必须要在有效期内; 3、双方协商的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小孩子的抚养权协商;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