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需要邻居签字,但需要向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意后才可以同意建房。作为邻居应当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住户的房屋翻建或维修征得相邻的支持也是出于构建和谐的相邻关系,相邻人不签字不支持必须有法律支持的情节与理由成立。否则,相邻人也阻碍或干涉不了他人的正常民事活动,只要坚持作到不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则应准许其翻建房屋。 一、相邻关系有什么法律规定 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有: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的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相邻关系包括用水、排水相邻关系;通行相邻关系;土地相邻关系;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 二、楼下漏水楼上是否有义务修 有责任,但要具体分析。 房屋刚交付使用,仍在开发商保修期内的,由开发商负责。若已过保修期,或业主在开发商交付使用后有装修行为,则一般这一责任由楼上业主承担。如果房子是租来的,承租人可以要求业主修理。 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相邻方应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障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权,消除障碍,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