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困户是什么条件 |
释义 |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一、在编教师父母能低保吗 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可以享受低保:一、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二、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三、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二、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继承的相关法律 在分配死亡赔偿金时,权利主体一般为:受害人近亲属仅限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不限于第一顺序;特殊情况下,除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给予其适当的遗产规定原则,酌情考虑。 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和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依法获得的赔偿。赔偿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等人,而不是死者本人遗留的,不能纳入遗产范围。 三、被扶养人包括的有那些人 被扶养人包括的有: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3、受害人应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政部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四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