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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籍档案材料有哪些?
释义
    学籍档案即一名学生在校就读所录入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个人信息,以及学号,入学时间,学籍情况等学校相关信息。
    本科毕业档案里的主件最为重要,有的学校不提高中以前的档案,那些有没有确实不太重要,重要的主件应该有:
    1、组织档案:团表、党表;
    2、高考材料:高考登记表、志愿书(现在是电子版了,一般不放档案,但有的单位要,可到高考时所在招生考试院出具);
    3、本科入学登记表;
    4、入学通知书;
    5、毕业生登记表内附成绩单(可能有学籍登记表、学生登记表);
    6、学位登记表;
    7、就业通知书(这个单子为白色,从它所在的一大张里撕去的的另一半是报到证,应该在你的手里,蓝色或黄色);
    8、奖学金登记表(这个没有也没关系,除了你自己没人在意)。这些都是主件,其他都算附件。
    大学毕业了学籍档案去向
    大学毕业生的档案有以下三个去向。具体如下:
    1、大学生毕业后就找到了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
    2、大学毕业生后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
    3、大学毕业生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
    毕业生应如何处理户口档案
    1、大学毕业后档案建议存放人才市场。
    (1)毕业没有找到单位的(或考研),可以去学校或单位所在的人才市场进行档案寄存,千万不能弃档。人才市场都是人事局办的,是官方机构,这是政府部门,拥有档案保管权,有权办理转正定级,放在那里起码有安全保障。但要提醒的是,一旦找到工作要及时办理就业手续,以便能够及时的进行转正定级,方便后面的正式调动。如果没有找到工作,也要记得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是属于临时户口,有两年的限期,毕业超过两年就不能继续托管了,会变成“死档”。一定要记得去处理。可以自己申请打回原籍,以免档案丢失。
    (2)毕业后找到单位的,可放心的找就业地方人才市场寄存,而且寄存的人才市场可能会接收个人手上的档案。从存放在人才市场之日开始,就可以算我们的工龄了。就算以后到别的地方发展,也可以通过发调档函,很方便的转到新就业地人才市场。这样既不影响在当地工作,也不影响职称‘晋级’,工龄还能连续计算,顺畅地完成衔接。这里有个注意点是找到的第一份单位工作如果未做满一年,无法请求人才市场进行转正定级,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所以如果我们一定要离职,也一定要等到我们的第一份工作做满一年已经申请转正定级获得干部身份后。
    (3)毕业后找到单位后又辞职到其他地方去的,这里还有个注意点:某些地方的人才市场5年内如果没有交档案保管费,人才市场保管档案的义务就会自动解除,档案会被封存,我们的档案会成为“死档”。
    2、大学毕业后档案也可以主动打回原籍。
    不管是否参加工作,都可将自己的档案拿回到原籍人事局或人才市场,省的以后麻烦,毕竟以后如果有事情可以让父母帮着处理。把档案放在家乡的人才市场,以后在外地找到工作后不会麻烦,一方面工作又不需要档案,就算是是找到国企、考到公务员,单位发函到你家乡人才市场调档案就可以了。
    档案去向
    大学毕业生的档案通常有三个去向:
    1、毕业后就找到了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
    这是通常认为最正规的档案流向,但据统计,这种情况大约只占到毕业生档案的10%左右的比例。
    2、毕业后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
    两年后户口打回原在地,档案或留在学校,或转到省档案局。在这里需要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许多大学生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这是一种省钱的档案存放方式,其实不是的。
    这种误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在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不是真正发挥作用“人事档案”,如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甚至无法缴纳社会保险,将来也无法计算成为工龄,从而影响养老金的数额计算,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不偿失。
    3、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
    首先必须确定在毕业时是否已签过三方协议,这是学生、学校和工作单位共同签的一个协议书,签了的话,报到证备注栏就不是空白,此时档案会在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没签的话,报到证备注栏为空,默认打回原籍,本科生打到省级人才市场,专科打到市级人才市场,师范类毕业生打到教育主管部门,一般在教育局。可由毕业生自己联系人才市场,把档案转过去保管。
    如果大学生在毕业时,没有安排好档案的事情,几年过去,个人档案不知去向,在查找时,可根据上面的档案去向,查找相关管理部门下属档案室的电话,告诉接待人员毕业学校和毕业年份通常可查询。另外,与参加工作前最后一个学校的相关部门,原户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第一家用人单位等,这些地方通常与个人档案的去向有关系,在这些地方问问。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
    各高等学校应在校(院)长统一领导下做好档案工作,确定一名校(院)长分管,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综合档案室或档案馆。
    综合档案室的建制应按学校规模确定。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三千人以上为副处级,三千人以下为正科级,由校(院)长办公室领导。
    档案馆为系处级建制,由校(院)长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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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0: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