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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法怀孕几个月不上夜班
释义
    劳动法怀孕7个月不上夜班。女员工怀孕,因为其怀孕的特殊性,如果不适应原有的工作,可以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新的工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孕妇,如果怀孕达到七个月,是不可以安排上夜班的,且在劳动时间内还要安排休息时间。所以,孕妇在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就可以不用上夜班。且不可以延长孕妇的劳动时间。
    一、企业女职工怀孕期享有哪些待遇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禁止女员工在职怀孕是否违法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生育权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禁止女职工在职怀孕是侵犯生育权的行为,这种约定是无效的,也是违法的。
    2、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三、公司可以将孕妇试用期辞退吗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其录用条件以后,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在试用期内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取决于劳动者是否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而不是该劳动者是否怀孕。在劳动者符合单位录用条件的情况下,即使是怀孕的女职工,单位也不能以该劳动者怀孕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出现以下情况,那么即使是在“三期”内,也是可以辞退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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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8:2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