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
释义 | 离婚起诉需要的手续如下: 1、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受理后通知原被告双方开庭; 3、法院开庭审理,并先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 离婚起诉需要的证件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财产相关证明以及共同债务证明等材料。 离婚手续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先渡过一个冷静期,再一起去当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协议离婚就要带好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起诉离婚,则要携带判决书,还要把自己的有效证件准备好,去了民政局以后会经过必要的调解环节,调整解不成能直接办理手续,拿到离婚证以后贴好照片就没事了。 离婚一般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协议离婚,也称登记离婚、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离婚诉讼通常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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