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不能断绝亲哥的关系 |
释义 | 在法律上来说是不能断绝关系的。我国民法典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一、领养孩子长大了可不可以断绝关系? 1、领养孩子长大了满足一定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断绝关系,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2、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3、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4、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近亲属及家庭成员】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以上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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