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务院规定的耕地红线的最低存量是()。 |
释义 | 我国目前的耕地红线是18亿亩。 耕地红线定义: 指经常进行耕种的土地面积最低值。它是一个具有下限含义的数字,有国家耕地红线和地方耕地红线。现行中国18亿亩耕地红线。2009年6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提出“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行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保护的红线不能碰。 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点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三个定点: 1、是定线 就是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2、是定位 要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哪块地是耕地、哪块地是永久基本农田都要落到具体的地块上,要做到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3、是定责 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并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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