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相关信息可以在南昌本地宝等网站上查询到。 法律依据: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证处和申请人。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处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服务费: (一)办理与领取抚恤金(或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 (二)办理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证明; (三)办理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 (四)列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贫困县的申请人申办的公证事项; (五)申请人确因经济困难而无力负担的; (六)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