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市场管理局不是工商局。部分地区把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监督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三个部门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此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包括了工商、质监和食药监三个部门的职能。 法律客观: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