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不定期缴费:由于大部分地区收入不稳定,丰年多缴,贫年少缴,灾年缓缴; 2、一次性付款:农村大部分是老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养老保障水平一次性全额缴纳保险费,直至60岁; 3、定期缴费:在收入相对稳定或比较富裕的地区和人群中采用,比如乡镇企业可以按月、按季缴纳保费,富裕地区农民可以半年或按年缴纳保费。保费的数额可以按收入的比例或一定数额进行支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