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四不放过指的是什么 |
释义 | 一、事故四不放过指的是什么 1、发生事故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严肃认真地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安全生产事故有哪些 1、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无证件生产或者是证件不全生产的情况,所造成的人员意外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2、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者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认可,私自进行生产事宜的情况,发生人员意外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属于安全生产事故。比如小作坊等; 3、个人未经批准进入已关闭或废弃的工程地点采挖或者是进行盗窃行为的过程中发生人员意外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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