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办流程: 1、符合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安装“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选择第二条前三款落户地的,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选择第二条第四款落户地的`,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准迁手续。 2、经认定具有直接推荐资格的领军企业,引进符合急需型人才条件的,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拟引进的急需型人才建议名单,经企业董事长确认后签落户推荐函报区人才办;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人才本人按照上述落户申请方式在线提交相关数据,并持申报材料,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 所有引进人才在领取准迁证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各相应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一、积分落户的过程 1、落户条件: (1)在天津市有固定住房。 (2)在天津市依法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且时间满一年。 (3)拥有天津市的居住证且未过有效期。 (4)申请人的评定总积分在指导分值以上。 2、所需材料: 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免冠照片。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服务中心网站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提交材料至用人单位,单位提交申请并预约受理时间。 (3)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服务窗口办理。 (4)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查询积分排名情况。 (5)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入户名单。 (6)到积分服务窗口领取《办理天津常住户口证明书》,然后申请人在半年内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