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买房政策 |
释义 | 异地购房办按揭购房手续中需要 在南宁有缴纳税收满一年的记录 。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具体购房优惠可参见下列法律。 法律依据:《南宁市关于印发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最高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限制要求,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地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第十八条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 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居住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一)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家庭无自有住房或者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20平方米。 (二)具有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人员; (三)非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能够提供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第十九条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申请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当月前一年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一)申请人之一属于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并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认定材料的; (二)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政策规定享有优先购买资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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