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异地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异地户口迁移需要材料问题:申请人书面申请书一份;结婚证、居民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父母或者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7: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