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广西将建成“互联多区、汇聚核心、外通内畅、衔接充分、布局平衡、可靠高效”的高速公路网,高速公路建设发展以率先实现“交通强区”为指向,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适应广西2035年基本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对高速公路的要求,有力地支撑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以规划目标为指向,按照“完善出省出边出海通道,合理加密广西东部路网通道,提升广西西部路网覆盖,强化市与市联系,补充市县联系,完善城市过境线,加强衔接、提升能力”的布局原则,规划新增路线里程约6600公里,高速公路改扩建里程1260公里,广西高速公路网将形成“1环12横13纵25联”的布局,规划至2030年全区高速公路总规模15200公里,高速公路网密度将达6.4公里/百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六条 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