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区别。 1、颁发机构不同 普通叉车证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作业项目:叉车司机,项目代号:N2。全国通用,不分等级,需要年审,可异地年审。高位叉车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全国通用。 2、培训要求不同 普通叉车证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高位叉车证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3、年审不同 高位叉车证从发证之日起每四年年审一次(2011年以前发的证每两年年审一次,2011年7月份以后发的证是每四年年审一次),普通叉车证最好是提前两到三个月申请年审。 4、等级不同 普通叉车证不设等级。高位叉车证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第十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如没有就需要先培训)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