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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乌鲁木齐出差住宿标准
释义
    法律分析:出差人员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负担,住宿费报销标准见附表。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票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的舱(席)位等级标准见附表。(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乘坐符合规定交通工具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凭据报销。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包干,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 出差人员参加伙食非自理的会议及培训班,不发放伙食补助。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或长途班车,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的,可凭车票每隔8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汽车驾驶员在长途(单程100公里以上)出差期间,按照每人每天30元标准发放伙食补助。
    法律依据:《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 第四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经费保障水平对差旅费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建立严格的出差审批制度,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嫁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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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9: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