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1—10级伤残鉴定标准
释义
    法律分析:不同的身体部位鉴定伤残的标准不同。具体可以参考《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1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2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3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4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5.5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6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7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8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全文。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全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3: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