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生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包括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身故等,以意外医疗为例子,学生如果因为意外事故而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免赔额为100元,超过100元的部分可以按照80%的比例进行赔付。 学生意外险报销比例如下: 1、意外身故,被保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会按照100%的比例进行赔付; 2、意外伤残,保险公司是按残疾等级的比例进行赔付,1级伤残是按照100%赔付; 3、意外医疗,被保人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门诊或住院,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是按照80%的比例进行赔付。 学生社保卡用处: 1、参保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可在本市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学校发放的社保卡,主要针对在学校期间发生的疾病、就医等,可以通过社保卡报销一部分。 2、学生毕业后,原学生医保卡功能自动注销,要另外购买城镇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工作单位和学校是在同一城市,可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中心领取密码后才能上网激活使用,如果不在同一城市就要重新办理了。 3、新的社保卡有银联标志的,可以当银行卡使用,如需使用,也要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卡上标注的银行激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二条 第二款: “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给予补偿的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需要治疗时,保险人给予医疗保险金的保险。所以学生的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