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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合同中使用电器坏了怎么处理
释义
    租房合同中使用电器坏了处理如下:出租人应当保持租房电器符合约定的用途,在电器损坏时进行修理和维护,不能保证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电器损坏由承租人过错造成的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由承租人进行修理和维护,出租人负责维修的可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一、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二、租房冰箱坏了谁维修呢
    需要区分情况处理。
    1、如果是自然损耗,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者是外力损害导致冰箱损坏,则由租客自己负责维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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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0: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