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可以结婚,不管是直系血亲还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都是具有血缘关系的,所以一般情况下没有血缘关系的双方如果符合其他条件是可以结婚的,但是如果双方构成拟制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那就不可以结婚,例如养父母和养子女。 一、法律几代直系亲属不能结婚 1、直系血亲均不能结婚。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己身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己身从出的直系长辈血亲,和从己身所出的直系晚辈血亲,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旁系血亲是指非直系血亲但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缘的血亲,再向下数两代。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外甥等。 二、在法院证明近亲结婚应该怎么开具? 法院需要证明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相对于直系血亲而言的概念,它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三、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能结婚吗 由于养父母和养子女间双方是法律上确认的拟制的直系血亲,具有同自然血亲一样的法律效力,因而是不宜结婚的。只要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已经合法解除了收养关系,并且符合法定婚龄、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未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等法定结婚条件的,就可以结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