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营改增是什么意思: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营业税是指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指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营改增其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为什么推进营改增: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营改增可以说是一种减税的政策。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九条 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一) 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二)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三)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四)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 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 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 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